说明书

●特点
“早めのパブロン”推出的,针对难受咳嗽有效的感冒药。含有缓解咳嗽及咳嗽原因痰症状的5种成分,共计8种有效成分的片剂。

【指定第2类医药品】

●效果・功效
缓解感冒的各种症状(咳嗽、痰、喉咙痛、流鼻涕、鼻塞、打喷嚏、恶寒(发热引起的寒战)、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痛)

<与功效・效果相关的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
请在餐后尽量30分钟内用水或温水服用以下剂量。
15岁以上:每次2片,一日3次
15岁未满:请勿服用

<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1)请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片剂的取出方法
用指尖用力按压装有片剂的PTP板凸起部位,撕破背面的铝箔,取出服用。(误吞整片可能刺伤食道粘膜等,导致意外事故)

●成分
2片中
二氢可待因磷酸盐8mg、dl-甲基麻黄碱盐酸盐20mg、氨溴索盐酸盐15mg、桔梗干燥提取物末53.3mg(6片中160mg)[相当于桔梗266.7mg(6片中800mg)]、黄皮干燥提取物24mg [相当于黄皮400mg]、布洛芬150mg、氯苯那敏马来酸盐2.5mg、核黄素(维生素B2)4mg

〔添加剂〕
无水硅酸、纤维素、偏硅酸铝镁、淀粉糖醇酸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滑石粉、玉米淀粉、磷酸氢钙、D-甘露醇、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

<与成分・分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剂型
片(口服-片剂)

●使用注意事项
■禁忌
(不遵守可能导致当前症状恶化或副作用、事故发生概率增加)
1.以下人员请勿服用
(1)对本药或本药成分有过过敏症状者。
(2)服用本药或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后曾发生哮喘者。
(3)15岁以下儿童。
(4)预产期12周以内的孕妇。
(5)有以下症状者。
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
(6)被诊断患有以下疾病者。
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功能障碍、糖尿病
2.服用本药期间,请勿使用以下任何药品
含有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镇静药、镇咳祛痰药、抗组胺剂的口服药等(鼻炎用口服药、晕车药、过敏用药等)
3.服用后请勿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
(可能出现嗜睡、视力模糊、异常眩光等症状)
4.哺乳期妇女请勿服用本药,或服用时避免哺乳
(动物试验已确认药物可通过乳汁转移)
5.服用前后请勿饮酒
6.请勿连续服用超过5天
■咨询
1.以下人员服用前请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1)正在接受医生或牙医治疗者。
(2)孕妇或怀疑怀孕者。
(3)老年人。
(4)曾因药物等发生过敏症状者。
(5)有以下症状者。
高热、排尿困难
(6)被诊断患有以下疾病者。
(7)被诊断患有以下疾病者。
甲状腺功能障碍、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肝病、肾病、青光眼、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呼吸功能障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肥胖症
(8)曾患有以下疾病者。
胃・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2.服用后出现以下症状可能为副作用,请立即停止服用,携带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相关部位:症状]
皮肤:皮疹・发红、瘙痒、青肿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胃痛、口腔炎、烧心、胃胀、胃肠出血、腹痛、腹泻、血便、胃・腹部胀满感
精神神经系统:头晕、麻木感
循环系统:心悸
呼吸系统:气短
泌尿系统:排尿困难
其他:视力模糊、耳鸣、水肿、鼻血、牙龈出血、出血不止、出血、背痛、过度体温下降、身体乏力
罕见可能出现以下严重症状。出现时请立即就医。
[症状名称:症状]
休克(过敏性反应):服用后立即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声音嘶哑、打喷嚏、喉咙瘙痒、呼吸困难、心悸、意识混乱等。
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高热、眼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红色皮肤上出现小疙瘩(小脓疱)、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高热、眼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红色皮肤上出现小疙瘩(小脓疱)、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肝功能障碍:发热、瘙痒、皮疹、黄疸(皮肤及眼白发黄)、褐色尿、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
肾障碍:发热、皮疹、尿量减少、全身水肿、全身乏力、关节痛(关节疼痛)、腹泻等。
无菌性脑膜炎:伴颈部僵硬的剧烈头痛、发热、恶心・呕吐等。(此类症状多见于接受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治疗者。)
心肌梗塞*:胸部压迫感、呼吸困难、冷汗。
脑血管障碍*:意识降低・丧失、单侧肢体活动困难、头痛、呕吐、头晕、言语困难、语言表达困难等突然出现。
间质性肺炎:上楼梯或稍微用力时气短・呼吸困难、干咳、发热等,症状突然出现或持续。
哮喘:呼吸时喘鸣、呼吸困难等。
再生障碍性贫血:青肿、鼻血、牙龈出血、发热、皮肤及粘膜苍白、疲劳感、心悸、气短、恶心头晕、血尿等。
无粒细胞症:突然高热、寒战、喉咙痛等。
呼吸抑制:气短、呼吸困难等。
3.服用后可能出现以下症状,如症状持续或加重,请停止服用,携带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便秘、口干、嗜睡
4.服用5~6次症状无改善时,请停止服用,携带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特别是发热持续3天以上或反复发热时)

●保管和处理注意事项
(1)请存放于避免直射阳光、湿气少且凉爽处。
(2)请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处。
(3)请勿换入其他容器。(可能导致误用或品质变化)
(4)请勿服用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即使在使用期限内,开封后请于6个月内服用。(为保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