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
这是一种综合感冒药,双重配合了对伴有难受鼻涕和鼻塞的感冒症状非常有效的贝拉多纳总生物碱和克雷马斯汀富马酸盐,发挥出优异的效果。
1. 抑制鼻涕成分贝拉多纳总生物碱,服用后迅速溶出,对感冒的鼻部症状如鼻涕等有效。
2. 同时配合持久性抗组胺成分克雷马斯汀富马酸盐,持续抑制感冒的过敏症状(鼻涕、鼻塞等)。
3. 抗炎成分布洛芬对喉咙痛和发热等有优异效果。
4. 祛痰成分溴己新盐酸盐使引起咳嗽的痰更易排出,二氢可待因磷酸盐和dl-甲基麻黄碱盐酸盐镇静难受的咳嗽。
5. 采用便于携带的PTP包装。
【指定第2类医药品】
●功效・效果
缓解感冒的各种症状(鼻涕、鼻塞、喉咙痛、咳嗽、痰、发热、寒战、打喷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
<与功效・效果相关的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
请用水或热水服用以下剂量。
[年龄:每次剂量:每日服用次数]
成人(15岁以上):2片:3次 请尽量在餐后30分钟内服用。
15岁以下:请勿服用。
<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1)请严格遵守用法用量。
(2)片剂的取出方法
用指尖用力按压装有片剂的PTP板的凸起部,破坏背面的铝箔,取出服用。(误吞整片可能刺伤食道黏膜等导致意外事故)
●成分・分量
6片中
布洛芬 450mg
贝拉多纳总生物碱 0.3mg
克雷马斯汀富马酸盐 1.34mg
溴己新盐酸盐 12mg
二氢可待因磷酸盐 24mg
dl-甲基麻黄碱盐酸盐 60mg
无水咖啡因 75mg
苯硫胺 25mg
核黄素 12mg
〔添加剂〕
玉米淀粉、乳糖、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交联CMC-Na)、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聚乙烯醇-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滑石粉、二氧化钛、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巴西棕榈蜡
<与成分・分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本剂中含有的核黄素(维生素B2)可能导致尿液呈黄色。
●剂型
薄膜衣片(口服-片剂)
●使用注意事项
■禁忌
(不遵守可能导致现有症状恶化或副作用、事故发生率增加)
1. 以下人员请勿服用。
(1)对本剂或本剂成分有过敏症状者
(2)服用本剂或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后曾发生哮喘者
(3)15岁以下儿童
(4)预产期12周以内的孕妇
2. 服用本剂期间请勿使用以下任何药品。
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镇静药、镇咳祛痰药、含抗组胺剂的口服药等(鼻炎用口服药、晕车药、过敏用药等)、胃肠镇痛镇痉药
3. 服用后请勿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
(可能出现嗜睡、视物模糊、异常眩光等症状)
4. 哺乳期妇女请勿服用本剂,或服用时避免哺乳。
5. 服用前后请勿饮酒。
6. 请勿连续服用超过5天。
■咨询
1. 以下人员服用前请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1)正在接受医生或牙医治疗者
(2)孕妇或怀疑怀孕者
(3)老年人
(4)曾因药物等发生过敏症状者
(5)有以下症状者 高热、排尿困难
(6)被诊断患有以下疾病者 甲状腺功能障碍、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肝病、肾病、青光眼、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呼吸功能障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肥胖症
(7)曾患以下疾病者 胃・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2. 服用后出现以下症状可能为副作用,请立即停止服用,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相关部位:症状]
皮肤:皮疹・发红、瘙痒、青肿
消化器: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胃痛、口腔炎、烧心、胃胀、胃肠出血、腹痛、腹泻、血便
精神神经系:头晕、头痛、兴奋、抽搐
循环器:心悸
呼吸器:气短
泌尿器:排尿困难
其他:视物模糊、耳鸣、水肿、鼻血、牙龈出血、出血不止、出血、背痛、过度体温下降、身体乏力、面部潮红、异常眩光
罕见可能发生以下严重症状。出现时请立即就医。
[症状名称:症状]
休克(过敏性反应):服用后立即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声音嘶哑、打喷嚏、喉咙瘙痒、呼吸困难、心悸、意识混乱等。
皮肤黏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高热、眼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高热、眼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肝功能障碍:发热、瘙痒、皮疹、黄疸(皮肤和眼白发黄)、褐色尿、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
肾障碍:发热、皮疹、尿量减少、全身水肿、全身乏力、关节痛(关节疼痛)、腹泻等。
无菌性脑膜炎:伴颈部僵硬的剧烈头痛、发热、恶心・呕吐等。(此类症状多见于接受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治疗者)
间质性肺炎:上楼梯或稍微用力时出现气短・呼吸困难、干咳、发热等,症状突然出现或持续。
哮喘:呼吸时出现喘鸣、呼哧声、呼吸困难等。
再生障碍性贫血:青肿、鼻血、牙龈出血、发热、皮肤和黏膜苍白、疲劳感、心悸、气短、头晕、血尿等。
无粒细胞症:突然高热、寒战、喉咙痛等。
呼吸抑制:气短、呼吸困难等。
3. 服用后可能出现以下症状,如症状持续或加重,请停止服用,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便秘、口干、嗜睡
4. 服用5~6次症状无改善时,请停止服用,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特别是发热持续3天以上或反复发热时)
●保管和处理注意事项
(1)请存放于避免直射阳光、湿气少且凉爽处。
(2)请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处。
(3)请勿转移至其他容器。(可能导致误用或品质变化)
(4)请勿使用超过标示使用期限的产品。铝袋开封后请在9个月内使用。
(5)请在盒子上的“开封年月日”栏填写铝袋开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