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貝托奈維特霜S
含類固醇成分倍他米松吉草酸酯
針對無法忍受的皮膚癢感與發炎(未化膿患部)
🧴 商品概要
貝托奈維特霜S是由第一三共ヘルスケア株式會社製造銷售的指定第2類醫藥品外用類固醇藥。有效成分為OTC類固醇中作用較強的倍他米松吉草酸酯(Strong等級),針對濕疹、皮膚炎、接觸性皮膚炎、昆蟲叮咬等無法忍受的皮膚發炎與癢感發揮作用。
白色霜劑,延展性佳且不黏膩是其特點。霜基劑具有水性與油性中間特性,滲透皮膚良好,適用於乾燥至輕度濕潤患部。適合未伴有化膿的皮膚問題,對於化膿患部推薦使用添加抗生素硫酸弗拉吉霉素的「貝托奈維特N軟膏AS」。
※本劑含類固醇成分,請詳閱用法用量及使用注意事項,並諮詢藥師或登錄銷售人員後使用。
⭐ 四大特點
有效成分倍他米松吉草酸酯為OTC類固醇中屬於「Strong(強效)」等級的腎上腺皮質激素誘導體。能鎮靜皮膚發炎,有效緩解紅腫與癢感。
採用水中油型霜基劑,易於皮膚吸收,塗抹後不易黏膩,日常使用無負擔。適用於乾燥至輕度濕潤患部。
單一類固醇成分配方,適用於未伴有化膿的濕疹、接觸性皮膚炎、昆蟲叮咬、蕁麻疹等。根據患部狀態選擇藥品,可期待更有效的自我照護。
無年齡使用限制。可用於兒童,但兒童使用時必須在監護人指導監督下進行。因為是類固醇製劑,請遵守用量與使用期間。
🔬 成分與含量(每100g中)
| 成分名稱 | 含量 | 作用 | 分類 |
|---|---|---|---|
| 倍他米松吉草酸酯 | 0.12g | 舒緩皮膚發炎與癢感 | 抗炎劑(類固醇成分/Strong等級) |
※氯克雷唑作為防腐劑添加。對成分過敏者,使用前請諮詢藥師。
✅ 功效與效果
對以下皮膚問題的症狀緩解有效。請勿用於伴有化膿的患部。
📋 用法與用量
| 年齡 | 每次使用量 | 每日使用次數 |
|---|---|---|
|
無年齡限制 (兒童須在監護人指導下使用) |
適量 | 1~數次 |
📊 貝托奈維特系列比較
| 比較項目 |
本商品
貝托奈維特 霜S |
貝托奈維特N 軟膏AS |
|---|---|---|
| 醫藥品分類 | 指定第2類醫藥品 | 指定第2類醫藥品 |
| 劑型 | 霜(白色) | 軟膏(白色半透明) |
| 類固醇成分 | 倍他米松吉草酸酯 0.12g/100g | 倍他米松吉草酸酯 0.12g/100g |
| 抗生素 | 無 | 硫酸弗拉吉霉素 0.35g/100g |
| 類固醇等級 | Strong(強效)等級 | Strong(強效)等級 |
| 基劑特性 | 水中油型霜 延展性佳且不黏膩 |
油性軟膏(凡士林、流動石蠟) 保護患部並具密閉效果 |
| 適合的患部狀態 | 乾燥至輕度濕潤 (未化膿的患部) |
滲液的患部 (伴有化膿的患部) |
| 主要功效與效果 | 濕疹、皮膚炎、汗疹、接觸性皮膚炎、癢感、凍瘡、昆蟲叮咬、蕁麻疹 | 伴有化膿的濕疹、皮膚炎、汗疹、接觸性皮膚炎等+化膿性皮膚疾病(膿皰病、毛囊炎、毛囊膿腫) |
| 建議零售價格(含稅) | 5g:1,265日圓 10g:2,310日圓 |
5g:1,265日圓 10g:2,310日圓 |
| 適合這些人 | 想要快速對抗未化膿的癢感與發炎者 | 患部有滲液或膿皰等化膿性疾病者 |
❓ 常見問題(官方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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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是什麼意思?名稱中的S代表所含類固醇成分英文「Steroid」的首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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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歲以上可使用?無年齡限制。兒童使用時,請在監護人指導監督下使用。因含類固醇成分,特別需遵守用量、使用部位及使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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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長期連用」的期間目安為何?建議以1週為目安使用,症狀改善後請停止使用。長期無目的連續使用可能出現副作用。使用5至6天無改善請就診皮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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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臉部大範圍使用需注意?臉部皮膚較薄,類固醇成分易引起發紅、皮膚變薄、毛細血管浮現等副作用。請限於症狀部位使用,避免用於眼周、化妝下及刮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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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能用於化膿患部?類固醇成分(腎上腺皮質激素)具有抑制免疫反應作用,可能加重細菌、真菌、病毒等引起的皮膚感染。化膿患部請考慮使用含抗生素硫酸弗拉黴素的「ベトネベートN軟膏AS」。
🌱 品牌故事
「ベトネベート」是第一三共ヘルスケア株式會社推出的皮膚用類固醇藥品牌。品牌名稱源自有效成分「BETamethasone VAlerate(べ他美松吉草酸酯)」。此成分在醫療用藥品中有長期使用實績,現以OTC醫藥品形式方便使用。
ベトネベート系列目前提供兩款產品,依皮膚症狀狀態選擇使用。無化膿的濕疹、皮膚炎請使用「ベトネベート霜S」,濕潤患部及化膿性皮膚病請使用添加抗生素的「ベトネベートN軟膏AS」。
第一三共ヘルスケア作為支持「自我保健」的企業,持續提供有根據且安全有效的醫藥品。
⚠️ 使用及保存注意事項
- 曾對本劑或成分產生過敏症狀者
- 水痘(水痘)、水蟲、癬等患部,或化膿患部
- 眼周、黏膜等部位
- 臉部大範圍使用(請限於症狀部位使用)
- 長期連續使用(請避免連續使用超過1週)
- 使用部位覆蓋不透氣的保鮮膜等
- 化妝下、刮鬍後等使用
- 正在接受醫師治療者
- 懷孕中或疑似懷孕者(請諮詢主治醫師)
- 曾因藥物等引起過敏症狀者
- 患部範圍廣泛者
- 濕潤或潰爛嚴重者
- 皮膚:若出現皮疹、發紅、搔癢,請立即停止使用並諮詢醫師、藥劑師或註冊銷售者。
- 患部:若出現水蟲、癬等白癬、青春痘、化膿症狀或持續刺激感,請停止使用。
- 使用5至6天症狀未改善時,請停止使用並就診皮膚科。
- 請密封保存在避免直射陽光且涼爽的地方。
- 請放置於兒童無法觸及之處。
- 請勿轉移至其他容器(可能導致誤用或品質變化)。
- 請勿使用超過標示使用期限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