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針對伴有持續咳嗽和痰的感冒症狀,配合二氫可待因磷酸鹽、諾斯卡平、dl-甲基麻黃鹼鹽酸鹽、L-羧半胱氨酸等9種成分,發揮優異效果的綜合感冒藥。
1. 配合作用於咳嗽中樞的兩種鎮咳成分二氫可待因磷酸鹽和諾斯卡平,對頑固咳嗽有卓越效果。
2. dl-甲基麻黃鹼鹽酸鹽擴張支氣管,讓呼吸更輕鬆,緩解難受的咳嗽。
3. 祛痰成分L-羧半胱氨酸稀釋喉嚨黏附的痰,並使氣道黏膜恢復正常狀態,促進排出引起咳嗽的痰。
4. 抗炎成分布洛芬對喉嚨痛和發熱有效,抗組織胺成分d-氯苯那敏馬來酸鹽對感冒的過敏症狀(流鼻水、鼻塞等)發揮優異效果。
5. 方便攜帶的PTP包裝。
【指定第2類醫藥品】
●功效・效果
緩解感冒各種症狀(咳嗽、痰、喉嚨痛、流鼻水、鼻塞、發熱、寒顫、打噴嚏、頭痛、關節痛、肌肉痛)
<與功效・效果相關的注意事項>
●用法・用量
請用水或熱水服用以下劑量。
[年齡:每次劑量:每日服用次數]
成人(15歲以上):2片:3次 請盡量於餐後30分鐘內服用。
15歲以下:請勿服用。
<與用法・用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1)請嚴格遵守用法用量。
(2)錠劑的取出方法
用指尖用力按壓錠劑所在PTP片的凸起部位,撕破背面的鋁箔取出服用。(誤吞整片可能刺傷食道黏膜,導致意外事故)
●●成分・分量
6片中
布洛芬 450mg
二氫可待因磷酸鹽 24mg
諾斯卡平 48mg
dl-甲基麻黃鹼鹽酸鹽 60mg
L-羧半胱氨酸 750mg
甘草酸 39mg
d-氯苯那敏馬來酸鹽 3.5mg
無水咖啡因 75mg
硫胺素衍生物(苯硫胺) 25mg
〔添加劑〕
D-甘露醇、纖維素、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交聯羧甲基纖維素鈉(交聯CMC-Na)、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滑石粉、無水矽酸、部分皂化聚乙烯醇、三乙酸檸檬酸酯、二氧化鈦、巴西棕櫚蠟
<與成分・分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劑型
薄膜衣錠(口服-錠劑)
●使用注意事項
■禁忌
(不遵守可能導致現有症狀惡化或副作用、事故發生率增加)
1. 以下人士請勿服用。
(1)對本藥或其成分有過敏反應者
(2)服用本藥或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後曾引發氣喘者
(3)15歲以下兒童
(4)預產期12週內孕婦
2. 服用本藥期間,請勿使用含有以下成分的任何藥品:
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鎮靜藥、鎮咳祛痰藥、抗組織胺口服藥等(鼻炎口服藥、暈車藥、過敏用藥等)
3. 服用後請勿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
(可能出現嗜睡等症狀)
4. 哺乳期婦女請勿服用本藥,若必須服用請避免哺乳。
5. 服用前後請勿飲酒。
6. 請勿連續服用超過5天。
■諮詢
1. 以下人士服用前請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1)正在接受醫師或牙醫師治療者
(2)孕婦或疑似懷孕者
(3)老年人
(4)曾因藥物引起過敏反應者
(5)有以下症狀者:高燒、排尿困難
(6)曾被診斷患有:甲狀腺功能障礙、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肝病、腎病、青光眼、系統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呼吸功能障礙、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症候群、肥胖症
(7)曾患有以下疾病者: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潰瘍性結腸炎、克隆氏症
2. 服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可能為副作用,請立即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相關部位:症狀]
皮膚:皮疹、發紅、搔癢、瘀青
消化系統: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胃部不適、胃痛、口腔炎、胃灼熱、胃脹、胃腸出血、腹痛、腹瀉、血便
精神神經系統:頭暈
循環系統:心悸
呼吸系統:呼吸急促
泌尿系統:排尿困難
其他:視力模糊、耳鳴、水腫、鼻血、牙齦出血、止血困難、出血、背痛、過度體溫下降、身體疲倦
罕見但可能出現以下嚴重症狀,若發生請立即就醫。
[症狀名稱:症狀]
休克(過敏性反應):服用後立即出現皮膚搔癢、蕁麻疹、聲音沙啞、打噴嚏、喉嚨搔癢、呼吸困難、心悸、意識混亂等。
皮膚黏膜眼症候群(史蒂文斯-約翰遜症候群):持續或急劇惡化的高燒、眼睛充血、眼屎、嘴唇潰爛、喉嚨痛、廣泛皮疹及發紅。
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持續或急劇惡化的高燒、眼睛充血、眼屎、嘴唇潰爛、喉嚨痛、廣泛皮疹及發紅。
肝功能障礙:發熱、搔癢、皮疹、黃疸(皮膚及眼白變黃)、褐色尿、全身疲倦、食慾不振等。
腎障礙:發熱、皮疹、尿量減少、全身水腫、全身疲倦、關節痛、腹瀉等。
無菌性腦膜炎:伴頸部僵硬的劇烈頭痛、發熱、噁心嘔吐等。(此症狀多見於接受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混合性結締組織病治療者)
間質性肺炎:爬樓梯或稍微用力時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乾咳、發熱等,症狀突然出現或持續。
氣喘:呼吸時出現喘鳴、呼吸困難等。
再生不良性貧血:瘀青、鼻血、牙齦出血、發熱、皮膚及黏膜蒼白、疲勞感、心悸、呼吸急促、頭暈、血尿等。
無顆粒球症:突然高燒、寒顫、喉嚨痛等。
呼吸抑制: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等。
3. 服用後可能出現以下症狀,若症狀持續或加重,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便秘、口乾、嗜睡
4. 服用5~6次症狀未改善,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特別是發燒持續3天以上或反覆發燒時)
●保管和處理注意事項
(1)請置於避免直射陽光、乾燥且陰涼處保存。
(2)請放置於兒童無法觸及之處。
(3)請勿換裝至其他容器。(以免誤用或品質變化)
(4)請勿使用超過標示有效期限的產品。開封鋁袋後,請於12個月內使用完畢。
(5)請於盒子上的「開封年月日」欄位填寫開封鋁袋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