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付文書

●特點
〇d-氯苯那敏馬來酸鹽透過抗組織胺作用,抑制流鼻水、鼻塞和打噴嚏。
〇偽麻黃鹼鹽酸鹽可抑制鼻黏膜充血和腫脹,改善鼻塞。
〇貝拉多納總生物鹼阻斷對鼻腺的刺激傳導,抑制流鼻水。
〇配合9種成分,緩解感冒的各種症狀。
〇易於服用的小型淡黃色caplet型片劑。

【指定第2類醫藥品】

●功效・效果
緩解感冒諸症狀(流鼻水、鼻塞、喉嚨痛、打噴嚏、咳嗽、痰、寒顫(因發熱引起的寒冷感)、發熱、頭痛、關節痛、肌肉痛)

<與功效・效果相關的注意事項>


●用法・用量
請於餐後盡量30分鐘內,以水或熱水整顆吞服,不可咀嚼。
[年齡:每次用量:每日服用次數]
15歲以上:2片:3次
15歲未滿:請勿服用


<與用法・用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請嚴守用法與用量。

●●成分・分量
6片中
乙醯氨基酚 900mg
d-氯苯那敏馬來酸鹽 3.5mg
偽麻黃鹼鹽酸鹽 135mg
貝拉多納總生物鹼 0.3mg
右美沙芬氫溴酸鹽水合物 48mg
溴己新鹽酸鹽 12mg
氨甲環酸 420mg
無水咖啡因 75mg
核黃素(維生素B2) 12mg

〔添加劑〕
纖維素、玉米澱粉、交聯羧甲基纖維素鈉、羥丙基纖維素、硬脂酸鎂、部分皂化聚乙烯醇、羥丙甲纖維素、滑石粉、二氧化鈦、三氧化二鐵

<與成分・分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服用本劑後尿液可能呈現黃色,這是因為核黃素所致,無需擔心。

●劑型
caplet錠(口服-片劑)

●使用注意事項
■禁忌
(若不遵守,可能使現有症狀惡化或增加副作用・事故風險)
1.以下人士請勿服用
 (1)曾對本劑或其成分產生過敏症狀者。
 (2)曾因服用本劑或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而引發氣喘者。
 (3)有以下症狀者:因前列腺肥大導致排尿困難者。
 (4)曾被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甲狀腺功能異常、糖尿病者。
2.服用本劑期間,請勿使用以下任何藥品
 含有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鎮靜藥、鎮咳祛痰藥、抗組織胺劑的口服藥(鼻炎用口服藥、暈車藥、過敏用藥、催眠鎮靜藥等)、胃腸鎮痛鎮痙藥、含氨甲環酸的口服藥。
3.服用後請勿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
 (可能出現嗜睡、視力模糊、異常眩光等症狀。)
4.服用前後請勿飲酒
5.請勿長期連續服用
■諮詢
1.以下人士服用前請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1)正在接受醫師或牙醫師治療者。
 (2)孕婦或懷疑懷孕者。
 (3)哺乳期婦女。
 (4)老年人。
 (5)曾因藥物等產生過敏症狀者。
 (6)有以下症狀者:高燒、排尿困難。
 (7)曾被診斷患有肝病、腎病、胃・十二指腸潰瘍、青光眼、有血栓(腦血栓、心肌梗塞、血栓性靜脈炎)、有血栓症風險者。
 (8)正在接受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如鹽酸塞來吉林等)治療者。
 (9)曾因感冒藥、鎮咳祛痰藥、鼻炎用口服藥等引起失眠、頭暈、無力、顫抖、心悸者。
 (10)服用含副交感神經阻斷劑(貝拉多納總生物鹼、碘化異丙胺、樂敦萃取物等)的口服藥者。
2.服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可能為副作用,請立即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相關部位:症狀]
皮膚:皮疹、發紅、搔癢
消化系統:噁心、嘔吐、食慾不振
精神神經系統:頭暈、抽搐、頭痛、失眠、神經過敏
呼吸系統:氣促、呼吸困難
泌尿系統:排尿困難
其他:過度體溫下降、臉部潮紅、異常眩光
 罕見可能出現以下嚴重症狀,若發生請立即就醫。
[症狀名稱:症狀]
休克(過敏性反應):服用後立即出現皮膚搔癢、蕁麻疹、聲音沙啞、打噴嚏、喉嚨搔癢、呼吸困難、心悸、意識混亂等。
皮膚黏膜眼症候群(史蒂文斯-約翰遜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壞死融解症、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症:高燒、眼睛充血、眼屎、嘴唇潰爛、喉嚨痛、皮膚大範圍紅疹、紅腫、紅色皮膚上出現小膿皰、全身無力、食慾不振等持續或急劇惡化。
藥物過敏症候群:皮膚大範圍發紅、全身性皮疹、發熱、全身無力、淋巴結(頸部、腋下、鼠蹊部等)腫脹等。
肝功能障礙:發熱、搔癢、皮疹、黃疸(皮膚及眼白發黃)、褐色尿、全身無力、食慾不振等。
腎障礙:發熱、皮疹、尿量減少、全身水腫、全身無力、關節痛、腹瀉等。
間質性肺炎:爬樓梯或稍微用力時氣促、呼吸困難、乾咳、發熱等,症狀可能突然出現或持續。
氣喘:呼吸時出現喘鳴、呼吸困難等。
再生不良性貧血:瘀青、鼻血、牙齦出血、發熱、皮膚及黏膜蒼白、疲勞感、心悸、氣促、頭暈、血尿等。
無顆粒球症:突然高燒、寒顫、喉嚨痛等。
3.服用後可能出現以下症狀,若症狀持續或加重,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便秘、口乾、嗜睡、視力模糊
4.服用5~6次症狀未改善(特別是發燒持續3天以上或反覆發燒時),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保管和處理注意事項
(1)請密封保存於避免直射陽光、乾燥且陰涼處。
(2)請放置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3)請勿換裝於其他容器(以免誤用或品質變化)。
(4)請勿服用過期產品。
(5)請於盒子上的「開封年月日」欄位填寫內袋(鋁袋)開封日期。
(6)內袋(鋁袋)一旦開封,為保持品質,請於開封日起6個月內盡快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