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付文書

●特點
〇イブプロフェン和アセトアミノフェン兩種解熱鎮痛成分發揮作用,緩解喉嚨痛並降低發燒。
〇チアミン硝化物促進因感冒消耗的體力恢復。
〇アスコルビン酸カルシウム補充感冒時容易消耗的維生素C。
〇配合9種成分,緩解感冒的各種症狀。
〇服用方便的小型淡黃褐色カプレット片劑。

【指定第2類醫藥品】

●功效・效果
緩解感冒諸症狀(發熱、惡寒(因發熱引起的寒顫)、頭痛、喉嚨痛、關節痛、流鼻水、鼻塞、肌肉痛、咳嗽、痰、打噴嚏)

<與功效・效果相關的注意事項>


●用法・用量
請於餐後盡量30分鐘內,以水或熱水整顆吞服,勿咀嚼。
[年齡:每次用量:每日服用次數]
15歲以上:2片:3次
15歲未滿:禁止服用


<與用法・用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請嚴格遵守用法用量。

●●成分・分量
6片中
アセトアミノフェン 180mg
イブプロフェン 360mg
メキタジン 4mg
デキストロメトルファン臭化水素酸塩水和物 48mg
dl-メチルエフェドリン塩酸塩 60mg
グリチルリチン酸 39mg
無水カフェイン 75mg
チアミン硝化物 25mg
アスコルビン酸カルシウム 500mg

〔添加劑〕
玉米澱粉、還原麥芽糖水飴、酒石酸、纖維素、交聯羧甲基纖維素鈉、羥丙基纖維素、羥丙甲基纖維素、硬脂酸鎂、無水矽酸、赤蘚糖醇、部分皂化聚乙烯醇、滑石粉、二氧化鈦、三氧化二鐵

<與成分・分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劑型
カプレット片(口服-片劑)

●使用注意事項
■禁忌
(若不遵守,可能使現有症狀惡化或易發生副作用・事故)
1.以下人士禁止服用
 (1)對本劑或其成分曾有過敏症狀者。
 (2)服用本劑或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後曾引發氣喘者。
 (3)15歲未滿兒童。
 (4)預產期12週內孕婦。
2.服用本劑期間,禁止使用以下任何藥品
 含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鎮靜藥、鎮咳祛痰藥、抗組織胺劑的口服藥等(鼻炎用口服藥、暈車藥、過敏用藥、催眠鎮靜藥等)
3.服用後禁止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
 (可能出現嗜睡等症狀。)
4.服用前後禁止飲酒
5.禁止連續服用超過5天
■諮詢
1.以下人士服用前請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1)正在接受醫師或牙醫師治療者。
 (2)孕婦或疑似懷孕者。
 (3)哺乳中者。
 (4)老年人。
 (5)曾因藥物等引起過敏症狀者。
 (6)有以下症狀者:高燒、排尿困難
 (7)曾被診斷患有:甲狀腺功能障礙、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肝病、腎病、青光眼、全身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締組織病
 (8)曾患有以下疾病者:胃・十二指腸潰瘍、潰瘍性大腸炎、克隆氏症
2.服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可能為副作用,請立即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相關部位:症狀]
皮膚:皮疹・發紅、搔癢、瘀青
消化系統: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胃部不適、胃痛、口腔炎、胃灼熱、胃脹、胃腸出血、腹痛、腹瀉、血便
精神神經系統:頭暈
循環系統:心悸
呼吸系統:呼吸急促
泌尿系統:排尿困難
其他:視力模糊、耳鳴、水腫、鼻血、牙齦出血、出血不易止住、出血、背痛、過度體溫下降、身體無力
 罕見可能出現以下嚴重症狀,若發生請立即就醫。
[症狀名稱:症狀]
休克(過敏性反應):服用後立即出現皮膚搔癢、蕁麻疹、聲音沙啞、打噴嚏、喉嚨搔癢、呼吸困難、心悸、意識混亂等。
皮膚黏膜眼症候群(史蒂文斯-約翰遜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壞死融解症、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症:高燒、眼睛充血、眼屎、嘴唇潰爛、喉嚨痛、皮膚大範圍紅疹・發紅、紅色皮膚上出現小膿皰、全身無力、食慾不振等持續或急劇惡化。
藥物過敏症候群:皮膚大範圍發紅、全身性皮疹、發燒、身體無力、淋巴結(頸部、腋下、鼠蹊部等)腫脹等。
肝功能障礙:發燒、搔癢、皮疹、黃疸(皮膚及眼白變黃)、褐色尿、全身無力、食慾不振等。
腎障礙:發燒、皮疹、尿量減少、全身水腫、全身無力、關節痛、腹瀉等。
無菌性腦膜炎:伴隨頸部僵硬的劇烈頭痛、發燒、噁心・嘔吐等(此症狀多見於接受全身性紅斑狼瘡或混合性結締組織病治療者)。
心肌梗塞:胸部緊縮痛、呼吸困難、冷汗。
腦血管障礙:意識降低或喪失、單側肢體活動困難、頭痛、嘔吐、頭暈、語言困難等突然出現。
間質性肺炎:爬樓梯或稍微用力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乾咳、發燒等,症狀突然出現或持續。
氣喘:呼吸時出現喘鳴、呼吸困難等。
再生不良性貧血:瘀青、鼻血、牙齦出血、發燒、皮膚及黏膜蒼白、疲勞感、心悸、呼吸急促、頭暈、血尿等。
無顆粒球症:突然高燒、寒顫、喉嚨痛等。
血小板減少:血液中血小板數量減少,導致鼻血、牙齦出血、瘀青等出血症狀。
3.服用後可能出現以下症狀,若症狀持續或加重,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便秘、口乾、嗜睡
4.服用5~6次後症狀未改善(特別是發燒持續超過3天或反覆發燒時),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保管和處理注意事項
(1)密封保存於避免直射陽光、乾燥且陰涼處。
(2)放置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3)勿換裝於其他容器(以免誤用或品質改變)。
(4)勿服用過期產品。
(5)於盒子「開封年月日」欄位記錄內袋(鋁袋)開封日期。
(6)內袋(鋁袋)開封後,為保持品質,請於6個月內盡快服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