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付文書

●特點
●新コンタックかぜ総合DX含有7種對感冒不適症狀有效的成分。針對喉嚨痛、想壓制的發熱、想止住的咳嗽和流鼻水等症狀,進行全面性作用並發揮效果。
●含有維生素P(黃酮素),支持感冒時容易消耗的維生素C功能。
●含有碘化異丙胺和d-氯苯那敏馬來酸鹽,緩解想止住的流鼻水和鼻塞。
●採用「先發揮作用」的速放性顆粒與「後發揮作用」的緩釋性顆粒組合的TTP(Tiny Time Pill)技術,布洛芬的穩定效果可透過一天兩次(早晚)服用持續發揮。

【指定第2類醫藥品】

●功效・效果
緩解感冒各種症狀(喉嚨痛、發熱、流鼻水、鼻塞、打噴嚏、咳嗽、痰、寒顫(因發熱引起的寒冷感)、頭痛、關節痛、肌肉痛)

<與功效・效果相關的注意事項>


●用法・用量
請於早晚餐後盡量30分鐘內,配合水或熱水服用以下劑量。
[年齡:每次劑量:每日服用次數]
成人(15歲以上):2顆膠囊:2次(早、晚)
15歲以下兒童:禁止服用


<與用法・用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1)請嚴格遵守用法・用量。
(2)膠囊取出方法:用手指用力按壓膠囊所在的PTP板凸起部位,撕破背面的鋁箔後取出服用。
 (誤吞整片可能刺傷食道黏膜,導致意外事故。)

●●成分・分量
4顆膠囊中
布洛芬 400mg
無水咖啡因 75mg
碘化異丙胺 5mg
d-氯苯那敏馬來酸鹽 3.5mg
右美沙芬氫溴酸鹽水合物 48mg
dl-甲基麻黃鹼鹽酸鹽 60mg
黃酮素 45mg

〔添加劑〕
D-甘露醇、纖維素、乳糖、羧甲基纖維素鈣(CMC-Ca)、羥丙基纖維素、黃色5號、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滑石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聚乙烯醇・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二氧化矽、十二烷基硫酸鈉、明膠

<與成分・分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劑型
緩釋膠囊(口服-膠囊)

●使用注意事項
■禁忌
(若不遵守,可能導致現有症狀惡化或副作用、事故發生率提高)
1.以下人士請勿服用
 (1)對本品或其成分曾有過敏反應者。
 (2)服用本品或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後曾引發氣喘者。
 (3)15歲以下兒童。
 (4)預產期12週內孕婦。
2.服用本品期間,請勿使用以下任何藥品
 含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鎮靜藥、止咳化痰藥、抗組織胺劑的口服藥(鼻炎用口服藥、暈車藥、過敏用藥等)、胃腸鎮痛鎮痙藥。
3.服用後請勿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
 (可能出現嗜睡、視力模糊、異常眩光等症狀。)
4.服用前後請勿飲酒
5.請勿連續服用超過5天
■諮詢
1.以下人士服用前請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1)正在接受醫師或牙醫師治療者。
 (2)孕婦或疑似懷孕者。
 (3)哺乳期者。
 (4)老年人。
 (5)曾因藥物等引起過敏反應者。
 (6)有以下症狀者:高燒、排尿困難
 (7)曾被診斷患有以下疾病者:
  甲狀腺功能障礙、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肝病、腎病、青光眼、系統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合組織病
 (8)曾患有以下疾病者:
  胃・十二指腸潰瘍、潰瘍性結腸炎、克隆氏症
2.服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可能為副作用,請立即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相關部位:症狀]
皮膚:皮疹・發紅、癢、瘀青
消化系統: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胃部不適、胃痛、口腔炎、胃灼熱、胃脹、胃腸出血、腹痛、腹瀉、血便
精神神經系統:頭暈、頭痛
循環系統:心悸
呼吸系統:氣促、呼吸困難
泌尿系統:排尿困難
其他:視力模糊、耳鳴、水腫、鼻血、牙齦出血、出血不止、出血、背痛、過度體溫下降、身體疲倦、臉部發熱、異常眩光
 罕見可能出現以下嚴重症狀,若發生請立即就醫。
[症狀名稱:症狀]
休克(過敏性反應):服用後立即出現皮膚癢、蕁麻疹、聲音沙啞、打噴嚏、喉嚨癢、呼吸困難、心悸、意識混亂等。
皮膚黏膜眼症候群(史蒂文斯-約翰遜症候群):高燒、眼睛充血、眼屎、嘴唇潰爛、喉嚨痛、皮膚大範圍皮疹・發紅持續或急劇惡化。
中毒性表皮壞死融解症:高燒、眼睛充血、眼屎、嘴唇潰爛、喉嚨痛、皮膚大範圍皮疹・發紅持續或急劇惡化。
肝功能障礙:發熱、癢、皮疹、黃疸(皮膚及眼白變黃)、褐色尿、全身疲倦、食慾不振等。
腎障礙:發熱、皮疹、尿量減少、全身水腫、全身疲倦、關節痛、腹瀉等。
無菌性腦膜炎:伴頸部僵硬的劇烈頭痛、發熱、噁心・嘔吐等。(此症狀多見於接受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混合性結合組織病治療者。)
心肌梗塞:胸部緊縮痛、呼吸困難、冷汗。
腦血管障礙:意識降低或喪失、單側肢體活動困難、頭痛、嘔吐、頭暈、語言障礙等急性發作。
間質性肺炎:爬樓梯或稍微用力時氣促、呼吸困難、乾咳、發熱等,症狀急性發作或持續。
氣喘:呼吸時出現喘鳴、呼吸困難等。
再生不良性貧血:瘀青、鼻血、牙齦出血、發熱、皮膚及黏膜蒼白、疲勞感、心悸、氣促、頭暈、血尿等。
無顆粒球症:突然高燒、寒顫、喉嚨痛等。
3.服用後可能出現以下症狀,若症狀持續或加重,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便秘、口乾、嗜睡
4.服用3~4次症狀無改善(特別是發熱持續超過3天或反覆發熱時),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保管和處理注意事項
(1)請存放於避免直射陽光、乾燥且涼爽處。
(2)請放置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3)請勿換入其他容器。(可能導致誤用或品質變化。)
(4)請勿服用超過使用期限*(標示於外盒)的產品。
 *使用期限指未開封內袋(鋁袋)狀態下的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