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付文書

●特點
●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可緩解發熱、惡寒(因發熱引起的寒顫)等症狀。
●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這兩種解熱鎮痛成分的作用,可緩解頭痛、喉嚨痛及關節痛。
●甘草酸能抑制喉嚨炎症,緩解疼痛。
●含有維生素C(以抗壞血酸鈣形式配合)及維生素P的一種—橙皮苷。
●配合9種成分,緩解感冒的各種症狀。

【指定第2類醫藥品】

●功效・效果
緩解感冒諸症狀(發熱、惡寒(因發熱引起的寒顫)、頭痛、喉嚨痛、關節痛、流鼻水、鼻塞、肌肉痛、咳嗽、痰、打噴嚏)

<與功效・效果相關的注意事項>


●用法・用量
請於餐後盡量30分鐘內,服用下列劑量,並以水或熱水吞服,不可咀嚼。
[年齡:每次劑量:每日服用次數]
15歲以上:3片:3次
15歲以下:禁止服用


<與用法・用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請嚴格遵守用法用量。

●●成分・分量
9片中
布洛芬 360mg
對乙酰氨基酚 180mg
d-氯苯那敏馬來酸鹽 3.5mg
dl-甲基麻黃鹼鹽酸鹽 60mg
二氫可待因磷酸鹽 24mg
甘草酸 39mg
無水咖啡因 75mg
抗壞血酸鈣 500mg
橙皮苷 90mg

〔添加劑〕
還原麥芽糖水飴、纖維素、玉米澱粉、酒石酸、交聯羧甲基纖維素鈉(交聯CMC-Na)、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富馬酸硬脂酯鈉、聚維酮、二氧化鈦、滑石粉、聚乙二醇、三氧化二鐵

<與成分・分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劑型
片劑(口服-錠劑)

●使用注意事項
■禁忌
(若不遵守,可能導致現有症狀惡化或副作用、事故發生率提高)
1.以下人士禁止服用
 (1)曾對本劑或其成分產生過敏症狀者。
 (2)曾因服用本劑或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而引發氣喘者。
 (3)15歲以下兒童。
 (4)預產期12週以內孕婦。
2.服用本劑期間,禁止使用以下任何藥品
 含有其他感冒藥、解熱鎮痛藥、鎮靜藥、鎮咳祛痰藥、抗組織胺劑的口服藥等(鼻炎用口服藥、暈車藥、過敏用藥、催眠鎮靜藥等)
3.服用後禁止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
 (可能出現嗜睡等症狀)
4.哺乳期婦女禁止服用本劑,或服用時避免哺乳
5.服用前後禁止飲酒
6.禁止連續服用超過5天
■諮詢
1.以下人士服用前請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1)正在接受醫師或牙醫師治療者。
 (2)孕婦或疑似懷孕者。
 (3)老年人。
 (4)曾因藥物產生過敏症狀者。
 (5)有以下症狀者:高燒、排尿困難
 (6)曾被診斷患有以下疾病者:甲狀腺功能障礙、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肝病、腎病、青光眼、系統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呼吸功能障礙、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症候群、肥胖症
 (7)曾患有以下疾病者: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潰瘍性結腸炎、克隆氏症
2.服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可能為副作用,請立即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相關部位:症狀]
皮膚:皮疹、發紅、搔癢、瘀青
消化系統: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胃部不適、胃痛、口腔炎、胃灼熱、胃脹、胃腸出血、腹痛、腹瀉、血便
精神神經系統:頭暈
循環系統:心悸
呼吸系統:呼吸急促
泌尿系統:排尿困難
其他:視力模糊、耳鳴、水腫、鼻血、牙齦出血、出血不易止住、出血、背痛、過度體溫下降、身體無力
 罕見可能出現以下嚴重症狀,若發生請立即就醫。
[症狀名稱:症狀]
休克(過敏性反應):服用後立即出現皮膚搔癢、蕁麻疹、聲音沙啞、打噴嚏、喉嚨搔癢、呼吸困難、心悸、意識混亂等。
史蒂文斯-約翰遜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壞死融解症、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症:高燒、眼睛充血、眼屎、嘴唇潰爛、喉嚨痛、皮膚大範圍紅疹、紅腫、紅色皮膚上出現小膿皰、全身無力、食慾不振等持續或急劇惡化。
藥物過敏症候群:皮膚大範圍發紅、全身性皮疹、發燒、身體無力、淋巴結(頸部、腋下、鼠蹊部等)腫脹等。
肝功能障礙:發燒、搔癢、皮疹、黃疸(皮膚及眼白變黃)、褐色尿、全身無力、食慾不振等。
腎功能障礙:發燒、皮疹、尿量減少、全身水腫、全身無力、關節痛、腹瀉等。
無菌性腦膜炎:伴頸部僵硬的劇烈頭痛、發燒、噁心嘔吐等(此症狀多見於接受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混合性結締組織病治療者)。
間質性肺炎:爬樓梯或稍微用力時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乾咳、發燒等,症狀可能突然出現或持續。
氣喘:呼吸時出現喘鳴、呼吸困難等。
再生不良性貧血:瘀青、鼻血、牙齦出血、發燒、皮膚及黏膜蒼白、疲倦、心悸、呼吸急促、頭暈、血尿等。
無顆粒球症:突然高燒、寒顫、喉嚨痛等。
呼吸抑制: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等。
3.服用後可能出現以下症狀,若症狀持續或加重,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便秘、口乾、嗜睡
4.服用5~6次後症狀未改善(特別是發燒持續超過3天或反覆發燒時),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保管和處理注意事項
(1)請密封保存於避免直射陽光、乾燥且陰涼處。
(2)請放置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3)請勿換入其他容器(以免誤用或品質改變)。
(4)瓶內填充物開瓶後請丟棄(若將填充物放回瓶中,會吸濕導致品質改變。填充物是為防止運輸中片劑破損所用)。
(5)每次服用後請確實蓋緊瓶蓋(避免吸濕導致品質改變)。
(6)請勿服用過期產品。
(7)請於盒子及瓶身的「開封年月日」欄位填寫開瓶日期。
(8)開封後為保持品質,請於開封日起6個月內盡快服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