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付文書


Astphyllin S含有擴張收縮氣管成分、抑制咳嗽成分及抑制過敏成分的止咳化痰藥。
對「伴有喘鳴(喘鳴聲、呼呼聲)的咳嗽」「痰」有效。Astphyllin S為易於服用的糖衣片。
伴有喘鳴(喘鳴聲、呼呼聲)的咳嗽、咳嗽、痰
請於每餐後以水或熱水服用以下劑量。
| 年齡 | 每次劑量 | 服用次數 |
|---|---|---|
| 成人(15歲以上) | 1片 | 每日3次 |
| 兒童(15歲以下) | 禁止服用 | - |
成人每日3片含以下成分。
| 成分 | 含量 | 作用 |
|---|---|---|
| 雙丙菲林 | 225毫克 | 擴張收縮的氣管支,緩解「伴有喘鳴的咳嗽」,促進痰液排出。 |
| dl-甲基麻黃鹼鹽酸鹽 | 18.75mg | 擴張收縮的氣管支,緩解「伴有喘鳴的咳嗽」,促進痰液排出。 |
| 諾斯卡平 | 30毫克 | 作用於延腦的咳嗽中樞,抑制咳嗽發生。 |
| 鹽酸苯海拉明 | 45毫克 | 緩解過敏性「伴有喘鳴的咳嗽」。 |
滑石粉、碳酸鈣、玉米澱粉、羥丙基纖維素、巴西棕櫚蠟、二氧化鈦、硬脂酸、硬脂酸鎂、蜂蠟、二氧化矽、白糖、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普魯蘭、聚維酮、聚乙二醇、磷酸氫鈣
若不遵守,可能使現有症狀惡化,或增加副作用及事故風險。
服用本品期間請勿使用以下任何藥品。
其他含止咳化痰藥、感冒藥、鎮靜劑、抗組織胺口服藥(鼻炎口服藥、暈車藥、過敏用藥等)
服用後請勿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
(可能出現嗜睡等症狀。)
哺乳中者請勿服用本品,或服用時避免哺乳。
以下人士服用前請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員。
正在接受醫師治療者
孕婦或懷疑自己懷孕者
老年人
曾因藥物等引起過敏症狀者
有以下症狀者
曾接受以下診斷者
服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可能為副作用,請立即停止服用並攜帶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員。
| 相關部位 | 症狀 |
|---|---|
| 皮膚 | 皮疹、發紅、癢 |
| 消化系統 | 噁心、嘔吐、食慾不振 |
| 精神神經系統 | 頭暈 |
| 循環系統 | 心悸 |
| 泌尿系統 | 排尿困難 |
服用後可能出現以下症狀,若症狀持續或加重,請停止服用並攜帶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員。
口乾、嗜睡
服用5~6次症狀未改善時,請停止服用並攜帶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員。
請密封保存於避免直射陽光、濕氣少且涼爽處。
請置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請勿轉裝至其他容器,亦勿將其他藥品放入本容器內。(以免誤用或品質改變。)
本品可能因跌落等衝擊而破損,請小心操作。
容器內含乾燥劑,請勿服用。
水分接觸片劑表面可能會部分溶解,導致變色或斑點,請勿用濕手觸摸。濕片放回原容器會影響其他片劑,請注意。
請勿使用過期產品。
即使在有效期限內,開封後為保持品質,請於6個月內使用完畢。請在盒內蓋的「開封年月日」欄填寫開封日期。
關閉瓶蓋上蓋時,請按壓至聽到「喀嗒」聲為止。
當剩餘片數較少時,可能不易取出。請取下瓶蓋本體後取用。
●特點
アストフィリンS是一種含有擴張收縮氣管成分、抑制咳嗽成分及抑制過敏成分的鎮咳祛痰藥。對「伴有喘鳴(喘鳴聲、呼呼聲)的咳嗽」及「痰」有效。
アストフィリンS為易於服用的糖衣片。
【指定第2類醫藥品】
●功效・效果
伴有喘鳴(喘鳴聲、呼呼聲)的咳嗽、咳嗽、痰
<與功效・效果相關的注意事項>
●用法・用量
請於每餐後以水或熱水服用以下劑量。
[年齡:每次劑量:服用次數]
成人(15歲以上):1片:每日3次
兒童(15歲未滿):禁止服用
<與用法・用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成分・分量
3片中
二丙基菲林 225mg
dl-甲基麻黃鹼鹽酸鹽 18.75mg
諾斯卡平 30mg
二苯海拉明鹽酸鹽 45mg
〔添加劑〕
滑石粉、碳酸鈣、玉米澱粉、羥丙基纖維素、巴西棕櫚蠟、二氧化鈦、硬脂酸、硬脂酸鎂、蜂蠟、二氧化矽、白糖、羥丙甲纖維素、普魯蘭、聚維酮、聚乙二醇、磷酸氫鈣
<與成分・分量相關的注意事項>
●劑型
糖衣片(口服-片劑)
●使用注意事項
■禁忌
[若不遵守,可能導致現有症狀惡化或易發生副作用・事故]
1. 服用本劑期間,請勿使用以下任何藥品。
其他鎮咳祛痰藥、感冒藥、鎮靜藥、含抗組織胺劑的口服藥等(鼻炎用口服藥、暈車藥、過敏用藥等)
2. 服用後,請勿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
(可能會出現嗜睡等症狀。)
3. 哺乳期婦女請勿服用本劑,或服用時避免哺乳。
■諮詢
1. 以下人士服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1)正在接受醫師治療者
(2)孕婦或疑似懷孕者
(3)老年人
(4)曾因藥物等引起過敏症狀者
(5)有以下症狀者
高燒、排尿困難
(6)曾被診斷患有以下疾病者
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青光眼、甲狀腺功能障礙、癲癇
2. 服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可能為副作用,請立即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相關部位:症狀]
皮膚:皮疹・發紅、搔癢
消化器:噁心・嘔吐、食慾不振
精神神經系統:頭暈
循環器:心悸
泌尿器:排尿困難
3. 服用後可能出現以下症狀,若症狀持續或加重,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口乾、嗜睡
4. 服用5~6次症狀未改善時,請停止服用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劑師或登錄銷售者。
●保管和處理注意事項
(1)請密封保存在避免直射日光、濕氣少且涼爽處。
(2)請放置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3)請勿換入其他容器,且勿將其他藥品等放入本容器內。(以免誤用或品質改變。)
(4)本劑可能因跌落等衝擊而破損,請小心處理。
(5)容器內含有乾燥劑,請勿服用。
(6)錠劑表面若沾水可能部分溶解,導致變色或斑點,請勿用濕手觸摸。若將濕錠劑放回容器,可能影響其他錠劑,請注意。
(7)請勿使用過期產品。
(8)即使在有效期限內,開封後請於6個月內使用完畢,為保持品質。請於盒內蓋「開封年月日」欄填寫開封日期。
(9)蓋上瓶蓋時,請按壓至聽到卡嗒聲為止。
(10)錠數剩餘較少時可能難以取出,請拆下瓶蓋本體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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