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
◆パブロンセレクトN含有盐酸伪麻黄碱、碘化异丙溴铵等7种有效成分,是对鼻涕、鼻塞等感冒多种症状有效的感冒药。
【指定第2类医药品】
●功效・效果
缓解感冒多种症状(鼻涕、鼻塞、打喷嚏、喉咙痛、咳嗽、痰、恶寒(发热引起的寒战)、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痛)
<与功效・效果相关的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
请在餐后尽量30分钟内用水或温水服用以下剂量。
[年龄:每次剂量:服用次数]
成人(15岁以上):2片:每日3次
15岁以下:禁止服用
<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1)请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片剂的取出方法
用指尖用力按压片剂所在的PTP板凸起部位,撕破背面的铝箔,取出服用。(误吞整片可能刺伤食道粘膜等导致意外事故)
●成分・分量
2片中
盐酸伪麻黄碱 45mg
碘化异丙溴铵 2mg
d-氯苯那敏马来酸盐 1.17mg
甘草酸二钾 13.3mg
布洛芬 150mg
L-羧半胱氨酸 250mg
二氢可待因磷酸盐 8mg
〔添加剂〕
纤维素、无水硅酸、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羟丙基纤维素、滑石粉、磷酸氢钙、淀粉糖醇酸钠、薄荷油、硬脂酸镁
<与成分・分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剂型
片(口服-片剂)
●使用注意事项
■禁忌
(不遵守可能导致现有症状恶化或副作用、事故发生率增加)
1.以下人员禁止服用
(1)对本品或其成分有过过敏反应者。
(2)服用本品或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后曾发生哮喘者。
(3)15岁以下儿童。
(4)预产期12周以内孕妇。
(5)有以下症状者。
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
(6)被诊断患有以下疾病者。
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功能障碍、糖尿病
2.服用本品期间禁止使用以下任何药品
含有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镇静药、镇咳祛痰药、抗组胺药的口服药等(鼻炎用口服药、晕车药、过敏用药等)、胃肠镇痛镇痉药
3.服用后禁止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
(可能出现嗜睡、视物模糊、异常眩光等症状)
4.哺乳期妇女禁止服用本品,或服用时避免哺乳
5.服用前后禁止饮酒
6.禁止连续服用超过5天
■咨询
1.以下人员服用前请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1)正在接受医生或牙医治疗者。
(2)孕妇或怀疑怀孕者。
(3)老年人。
(4)曾因药物等引起过敏症状者。
(5)因感冒药、镇咳祛痰药、鼻炎用口服药等引起过失眠、头晕、乏力、震颤、心悸者。
(6)有以下症状者。
高热、排尿困难
(7)被诊断患有以下疾病者。
肝病、肾病、青光眼、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呼吸功能障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肥胖症
(8)曾患以下疾病者。
胃・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9)正在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盐酸塞来吉兰)治疗者。
(盐酸塞来吉兰用于帕金森病治疗)
2.服用后出现以下症状可能为副作用,应立即停止服用,携带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相关部位:症状]
皮肤:皮疹・发红、瘙痒、青肿
消化器: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胃痛、口腔炎、烧心、胃胀、胃肠出血、腹痛、腹泻、血便
精神神经系:头晕、失眠、神经过敏、抽搐、头痛
循环器:心悸
呼吸器:气促
泌尿器:排尿困难
其他:视物模糊、耳鸣、水肿、鼻血、牙龈出血、止血困难、出血、背痛、过度体温下降、身体乏力、面部潮红、异常眩光
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以下严重症状,出现时请立即就医。
[症状名称:症状]
休克(过敏性反应):服用后立即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声音嘶哑、打喷嚏、喉咙瘙痒、呼吸困难、心悸、意识混乱等。
皮肤黏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高热、眼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红色皮肤上出现小疙瘩(小脓疱)、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高热、眼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红色皮肤上出现小疙瘩(小脓疱)、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急性泛发性脓疱性皮疹症:高热、眼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红色皮肤上出现小疙瘩(小脓疱)、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肝功能障碍:发热、瘙痒、皮疹、黄疸(皮肤及眼白发黄)、褐色尿、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
肾障碍:发热、皮疹、尿量减少、全身水肿、全身乏力、关节痛(关节疼痛)、腹泻等。
无菌性脑膜炎:伴颈部僵硬的剧烈头痛、发热、恶心・呕吐等。(此类症状多见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
间质性肺炎:上楼梯或稍微用力时出现气促・呼吸困难、干咳、发热等,症状突然出现或持续。
哮喘:呼吸时出现喘鸣、呼哧声、呼吸困难等。
再生障碍性贫血:青肿、鼻血、牙龈出血、发热、皮肤及粘膜苍白、疲劳感、心悸、气促、头晕、血尿等。
无粒细胞症:突然高热、寒战、喉咙痛等。
呼吸抑制:气促、呼吸困难等。
3.服用后可能出现以下症状,如症状持续或加重,请停止服用,携带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便秘、口干、嗜睡
4.服用5~6次症状无改善时,请停止服用,携带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特别是发热持续3天以上或反复发热时)
●保管和处理注意事项
(1)请存放于避免直射阳光、湿度低且阴凉处。
(2)请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之处。
(3)请勿换入其他容器。(可能导致误用或品质变化)
(4)请勿服用超过有效期限的产品。即使在有效期限内,开封后请于6个月内服用。(为保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