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

●特点
本品是一种综合感冒药,针对伴有顽固咳嗽和痰的感冒症状,配合了二氢可待因磷酸盐、诺斯卡平、dl-甲基麻黄碱盐酸盐、L-羧甲基半胱氨酸等9种成分,发挥优异效果。
1. 配合了作用于咳嗽中枢的两种镇咳成分二氢可待因磷酸盐和诺斯卡平,对顽固咳嗽有优异效果。
2. dl-甲基麻黄碱盐酸盐扩张支气管,缓解呼吸困难,减轻难受的咳嗽。
3. 祛痰成分L-羧甲基半胱氨酸稀释喉咙粘连的痰液,使气道粘膜恢复正常状态,促进排出导致咳嗽的痰。
4. 抗炎成分布洛芬对喉咙痛和发热有效,抗组胺成分d-氯苯那敏马来酸盐对感冒的过敏症状(流鼻涕、鼻塞等)有优异效果。
5. 采用便于携带的PTP包装。

【指定第2类医药品】

●功效・效果
缓解感冒的各种症状(咳嗽、痰、喉咙痛、流鼻涕、鼻塞、发热、寒战、打喷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

<与功效・效果相关的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
请用水或热水服用以下剂量。
[年龄:每次剂量:每日服用次数]
成人(15岁以上):2片:3次 请尽量在餐后30分钟内服用。
15岁以下:请勿服用。


<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1)请严格遵守用法用量。
(2)片剂的取出方法
 用指尖用力按压装有片剂的PTP板凸起部,撕破背面的铝箔,取出服用。(误吞整片可能刺伤食道粘膜,导致意外事故)

●成分・分量
6片中
布洛芬 450mg
二氢可待因磷酸盐 24mg
诺斯卡平 48mg
dl-甲基麻黄碱盐酸盐 60mg
L-羧甲基半胱氨酸 750mg
甘草酸 39mg
d-氯苯那敏马来酸盐 3.5mg
无水咖啡因 75mg
苯硫胺 25mg

〔添加剂〕
D-山梨醇、纤维素、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交联CMC-Na)、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滑石粉、无水硅酸、部分皂化聚乙烯醇、三乙酸柠檬酸酯、二氧化钛、巴西棕榈蜡

<与成分・分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剂型
薄膜衣片(口服-片剂)

●使用注意事项
■禁忌
(不遵守可能导致现有症状恶化或副作用、事故发生率增加)
1. 以下人员请勿服用。
 (1)对本品或本品成分有过敏症状者
 (2)服用本品或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后曾发生哮喘者
 (3)15岁以下儿童
 (4)预产期12周以内的孕妇
2. 服用本品期间,请勿使用含有以下成分的任何药品。
 含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镇静药、镇咳祛痰药、抗组胺剂的口服药等(鼻炎用口服药、晕车药、过敏用药等)
3. 服用后请勿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
 (可能出现嗜睡等症状)
4. 哺乳期妇女请勿服用本品,或服用时避免哺乳。
5. 服用前后请勿饮酒。
6. 请勿连续服用超过5天。
■咨询
1. 以下人员服用前请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1)正在接受医生或牙医治疗者
 (2)孕妇或怀疑怀孕者
 (3)老年人
 (4)曾因药物等发生过敏症状者
 (5)有以下症状者 高热、排尿困难
 (6)曾被诊断患有以下疾病者 甲状腺功能障碍、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肝病、肾病、青光眼、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呼吸功能障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肥胖症
 (7)曾患有以下疾病者 胃・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2. 服用后出现以下症状可能为副作用,请立即停止服用,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相关部位:症状]
皮肤:皮疹・发红、瘙痒、出现青肿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胃痛、口腔炎、烧心、胃胀、胃肠出血、腹痛、腹泻、血便
精神神经系统:头晕
循环系统:心悸
呼吸系统:气短
泌尿系统:排尿困难
其他:视力模糊、耳鸣、水肿、鼻血、牙龈出血、出血不止、出血、背痛、过度体温下降、身体乏力
 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以下严重症状,出现时请立即就医。
[症状名称:症状]
休克(过敏性反应):服用后立即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声音嘶哑、打喷嚏、喉咙瘙痒、呼吸困难、心悸、意识混乱等。
皮肤黏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高热、眼睛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高热、眼睛充血、眼屎、唇部糜烂、喉咙痛、皮肤大面积皮疹・发红等持续或急剧恶化。
肝功能障碍:发热、瘙痒、皮疹、黄疸(皮肤和眼白发黄)、褐色尿、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
肾功能障碍:发热、皮疹、尿量减少、全身水肿、全身乏力、关节痛(关节疼痛)、腹泻等。
无菌性脑膜炎:伴颈部僵硬的剧烈头痛、发热、恶心・呕吐等。(此类症状多见于接受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治疗者)
间质性肺炎:上楼梯或稍微用力时出现气短・呼吸困难、干咳、发热等,症状突然出现或持续。
哮喘:呼吸时出现喘鸣、呼哧声、呼吸困难等。
再生障碍性贫血:青肿、鼻血、牙龈出血、发热、皮肤和粘膜苍白、疲劳感、心悸、气短、恶心头晕、血尿等。
无粒细胞症:突然高热、寒战、喉咙痛等。
呼吸抑制:气短、呼吸困难等。
3. 服用后可能出现以下症状,如症状持续或加重,请停止服用,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便秘、口干、嗜睡
4. 服用5~6次症状无改善时,请停止服用,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生、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
 (特别是发热持续3天以上或反复发热时)

●保管和处理注意事项
(1)请存放于避免直射阳光、湿度低且阴凉处。
(2)请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之处。
(3)请勿换入其他容器。(可能导致误用或品质变化)
(4)请勿使用超过标示使用期限的产品。开封铝袋后请在12个月内使用。
(5)请在盒子上的“开封年月日”栏填写铝袋开封日期。